聚散终有期,世事总无常。
老钟真的太有趣了。
讲到不作为义务不得相互抵销,举例:
“如果不作为义务可以相互抵销就麻烦了。比如现在,一个学员就会走上讲台对我说,老钟,我现在正式通知你,我们俩之间不得彼此伤害的义务互相抵销!然后一脚把我踢死,他就不负责任。这样的话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就都没有了!”
虽然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是学法律的料,但又因为有幸遇见的几个有趣又博学的老师,时常也能感受到法律条文背后蕴含的智慧和魅力。哪怕自己以后没有从事法律工作,应该也算是没有浪费大学这几年吧。
【学渣发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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